农大党字〔2023〕97号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(中办发〔2020〕36号)和《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(教体艺〔2019〕2号)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,强化美育育人功能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、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、塑造美好心灵,坚持正确方向、面向全体、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,积极构建课程教学、实践活动、校园文化、艺术展演“四位一体”的美育教育体系,以美育人、以美化人、以美培元,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二、工作目标
学校美育工作取得进展,把美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,美育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成效,教学条件建设加强,美育工作推进机制和教育教学评价体系不断完善,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显著提升,形成“五育并举”融合发展的农大特色美育体系。
三、主要措施
(一)强化美育课程建设。利用超星、智慧树等平台逐步增加美育课程供给数量,丰富课程设置,明确每个学生至少修2个学分的公共艺术课程。将美育课程学习,纳入研究生评奖评优等评价体系。鼓励相关教学单位开设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、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、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、以“耕读中国”为主题,打造系列展现生态文明美育元素和校园美育环境,凸显生态文明审美特色、农业美与农大特色的、深受学生喜爱的农大美育课程,编写系列特色美育课程教材。
责任单位:教务部、后勤保卫部、各学院(部)
(二)加强艺术类专业建设。按照一流专业建设“双万计划”要求,建设好艺术类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。在艺术类专业师生中开展马克思主义文艺观教育,推动铸魂育人与艺术教育的深入融合,坚定文化自信,确保美育工作的正确方向。遵循艺术人才培养规律,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培养造就文化底蕴丰厚、素质全面、专业扎实的艺术专门人才。积极拓展校外艺术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,开展艺术专业教学与实践活动,坚持校外艺术采风等综合实践,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。
责任部门:教务部、各学院(部)
(三)加强美育师资建设。通过挖掘我校现有美育教资,聘请校外优秀文艺工作者、校内有艺术特长的教师等担任兼职教师,形成专兼结合的美育师资队伍。艺术专业相关教学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师资培训活动,鼓励教师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与社会影响力,在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、美育通识课程建设、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搭建教学技能展示研讨平台,鼓励不同学科专业的教师彼此进行示范课和交流课的观摩和讨论,碰撞出更能够体现融合性和共通习性的美育教学成果。
责任单位:组织人事部、教务部、团委、艺术专业相关教学院(部)
(四)深化美育教学改革。促进学校美育与德育、智育、体育和劳动教育相融合,与各学科专业教学、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,挖掘各学科专业中的美育元素。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,探索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程教学模式。在教学改革课题中设立美育研究项目,重点研究美育课程体系、教学规律和模式、考核评价标准、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,深入研究中华美育精神。
责任单位:组织人事部、教务部、创新创业学院、各学院(部)
(五)丰富美育实践活动。发挥艺术类学生社团在美育工作中的引领作用,加强艺术社团的培育指导,鼓励更多学生根据兴趣爱好加入艺术社团,以点带面,带动全体学生艺术水平的提高。鼓励各类艺术团体参加国内外各类艺术比赛,以赛促建、以演促建,提高学生艺术教育荣誉感,扩大学校影响力。依托我校山西省传统文化艺术教育传承基地,传承项目形意拳,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基础,提升学生艺术素养;持续开展艺术类毕业生艺术作品展示,实现展览常态化。
责任单位:学工部、团委、体育部
(六)优化校园美育环境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元素融入校园文化环境,充分发挥校史馆、黄河农耕文明博物馆、昆虫标本馆、校园建筑等学校美育资源,引导学生发现美、感受美,提升学生的文化认同和归属感。持续深入开展校园文化节、高雅艺术进校园、艺术展演、经典朗诵、诗词大赛、文明宿舍等活动,营造格调高雅、富有美感、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。
责任单位:宣传统战部、学生工作部、后勤保卫部、团委、植物保护学院
四、组织保障
(一)完善工作机制。学校成立由书记、校长任组长,分管教学、学生、科研、人事、后勤等校领导为副组长,党政办公室、组织人事部、宣传统战部、学生工作部、教务部、校团委、科研部等职能部门以及各学院(部)负责人为成员的美育工作领导小组,统筹规划学校美育工作。成立美育教研室,负责美育教育教学活动,教研室设在教务部。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要建立美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,协同配合,各司其职,切实抓好美育工作。
(二)落实条件保障。学校将美育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经费预算,设置专项经费,确保美育各项工作的开展。
(三)强化考核评价。加强美育教育教学督导,完善学校美育评价体系,把美育工作及效果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,实施美育工作自评和年度报告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