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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农业大学“小学期”实践能力培养计划实施方案

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17日 09:06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率:

农大教字(2024)6号

 为充分发挥学校实践教学资源优势,促进资源共享和开放办学,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,优化人才培养体系,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,更好满足时代发展人才需求,根据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大学生“小学期”实践能力培养计划的通知》(晋教高〔2023〕7号)和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高函〔2023〕43号),学校全面施行“小学期”实践能力培养计划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紧密结合现代农业发展和学校人才培养实际,增设以专业实习实训、专业技能培训、学科竞赛培训、产学研合作、创新创业训练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主要内容的“小学期”,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安排更加紧凑、教育教学资源利用更加充分、开放办学格局构建更有品质,努力提高学生学习效率,拓宽知识结构,丰富社会经验,培养学生实践能力、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,增强社会适应性和就业竞争力,培养符合山西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创新型、复合型、应用型人才。

二、实施范围

 “小学期”实践能力培养计划于2024年春季学期在全校所有招生专业实施,各专业要提前谋划和部署“小学期”实践教学内容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,逐步构建“通识+专业+实践”有机结合的多元人才培养模式。

三、基本原则

 (一)坚持院部主体,学校统筹的原则。各院部是落实“小学期”实践能力培养计划的主体和责任单位,要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做好“小学期”实践教学内容与人才培养方案中其他实践教学内容的有机衔接,明确“小学期”实践能力培养计划的教学内容、组织方式和考核方式,确保“小学期”实践教学成效。

 (二)坚持面向全体,分类实施的原则。“小学期”实践教学原则上安排在学生第一、二、三学年春季、秋季学期的后2周,复习与考试结束后即进入“小学期”实践教学,中间不间断。“小学期”教学活动安排既要面向全体学生,又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、年级差异和教学计划分类实施,制定符合实际的教学安排。

 (三)坚持方式多样,适量适度的原则。采用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机制灵活实施,各院部要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统筹安排,一些跨度较长的实践环节可灵活开展,报教务部备案后适度延长或提前实施。

四、教学内容

 各院部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、专业建设情况和教学工作实际,安排如下“小学期”教学内容:

 (一)专业实习实训。集中时间开展部分综合性、设计性、创新性实验,部分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,整体性、连续性较强的社会实践和产业实践活动。

 (二)学科竞赛培训。集中时间开展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、机器人竞赛、电子设计大赛等学科竞赛的培训和选拔活动。

 (三)产学研合作实践活动。开展大学生科研训练,组织学生到相关企事业单位、科研院所、乡村振兴示范村进行生产实习、科技创新、社会调查、科技文化服务等活动。

 (四)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。与省内外知名企业合作,举办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、职业技能鉴定以及专业资格证书考试和培训活动。

 (五)创新创业训练。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训和选拔、学生创业企业孵化等活动。

 (六)开放性课程或讲坛。利用校外优质教学资源,设置开放性课程,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,开设学术讲坛等。

 (七)辅修专业、双学位和微专业课程。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计划,在暑期开设相关课程。

 (八)其他与学生实践能力提升有关的教学活动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 (一)统一思想,提前谋划。各院部要高度重视“小学期”教学活动,统一思想,积极配合,协同创新,构建相对完善的运行与保障体系。要提前谋划实施方案,协调落实校内外实践教学场所和资源,确保后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 (二)统筹协调,加强监管。各院部要召开专题会议,研究制定本单位“小学期”活动安排,编入年度教学工作任务。每年5月份提交本单位各专业“小学期”实践教学工作计划,经教务部审核后实施。学校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各院部“小学期”实践教学的指导和监管。

 (三)加强建设,不断完善。各院部要加强实践教学条件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,强化应用型课程开发力度,完善学生学习指导体系,确保“小学期”实践教学工作有序开展。

 (四)严格管理,质量监控。“小学期”实践教学要符合学校教学管理规范,确保教学质量,各院部要加强全程教学质量的监控和检查,杜绝管理松散、流于形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