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旭光,中共党员,硕士研究生,副教授,毕业于贵州大学,法律硕士专业(刑法方向),2007年7月到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任教。
教学工作基本情况
从2007年到校任教至今,一共承担了《刑法分论》、《刑事诉讼法学》、《证据法学》、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、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》、《犯罪心理学》等六门课程的教学科研工作。
任教以来,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十六篇,撰写了一部著作,参编了一部教材,主持了2项省级课题,并且参加过多项省级、校级课题的研究工作。
获奖情况
1.2011年,论文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我国刑罚执行的完善》获第二届晋中法治论坛二等奖;
2.2012年,《依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理念保障刍议》荣获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三等奖;
3.2013年,《中国农村社区矫正制度研究》荣获南湖.中国农村法治狮子山论坛三等奖。
典型事例
在增强高校法治教育教学实效性过程中,教学方法与教学改革始终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。在教学过程中,只有不断革新教学方法,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。为此,我不断尝试改变由教师单向灌输的被动学习模式,积极探索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教学模式。课堂教学过程中,我充分发挥自己律师执业实践经验丰富的“双师”优势,经常性地采取模拟法庭、情景教学、角色扮演等新的教学方式讲授课程,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兴趣,培养了学生法律实践能力,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。在进行教学改革实践基础上,我积极参与“法学专业职业型人才培养实践与提升”教学改革项目,专门负责模拟法庭的任务,取得了良好效果。
教学经验和体会
1、坚持正确导向,强化责任意识
作为一名高校教师我认真学习贯彻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,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牢记“教书育人”的初心和“立德树人”使命,仁爱精勤,潜心治学,把爱心献给学生、把诚心献给学校、把忠心献给事业。
2、回应学生呼声,钻研教学改革
和其他人文社科专业相比,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。本科法学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法律实践性人才,而且法学理论的深刻理解离不开法律实践案例的支撑,为此学生在学习中具有提升自身法律实务能力的强烈需求。针对这种情况,我积极进行教学供给侧改革,充分发挥自己的律师实践优势,在教学过程中深入结合具体案例精心讲授,既培养了学生实践能力,又加深了对相关理论的理解。
3、提升教学内功,规范教学行为
为了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,我总是利用工作之余,多方搜集材料,博览群书,转变教育理念,了解教改的最新动向;在教学上,严格按照学校教学要求,认真制作各项教学文件,规范阅卷行为,仔细备课、认真上课,开动脑筋、钻研业务,虚心向同行请教;积极参加各类教学培训学习,并把所学到的新方法、新理论运用到法学课堂教学实践中。
总之,搞好教学工作需要有钉钉子精神,钉好钉子要求钉子钉的要直、实、深、巧,同样道理,提升教学效果也要每位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伦理规范、实事求是回应学生要求、深入结合专业实践和改良教学方式方法。